2022年元旦前的準備:24類場所人員完整接種要求|2021新聞回顧

原新聞頁發布日期:2021-12-05。來源:中央社。以下為歷史新聞短摘要,非最新消息。
新聞重點
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五日,指揮中心宣布,隔年元旦起強化二十四類場所工作人員的疫苗規範,要求兩劑接種且滿十四天,並呼籲尚未完成者於十二月十七日前接種第二劑,以預留生效時間。主管機關包括教育、經濟、勞動及衛福部門,涵蓋娛樂、教育、照顧與多種服務場域。
發言人莊人祥說明,復業或新進人員第一次服務前,除了符合接種條件,還須提供自費三日內抗原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。經濟部所管的歌唱、電子遊戲、婚宴、會展、美容美體及酒店等也在範圍內,顯示這次調整針對跨業別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。
對持有三個月內解除隔離通知書的曾確診者,當時可暫免疫苗證明,但首次服務仍須自費核酸檢驗,解除隔離滿三個月後應完成接種。經醫師評估不建議施打並開立證明者,則另有首次核酸及每週篩檢安排。報導也提到部會將加強查核,業者須依當年指引限期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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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為新聞分類示意插畫,非事件現場照片。

